Homestay是指一个外国学生去到异地后,住在当地人的家里。在澳洲,当地人被普遍地认为是“白人”。
过了半年不是人的生活后,我住进了homestay。
她是一个荷兰人,和丈夫离婚,没有孩子。她是双子座,因为她的生日在我前几天而已,2010年适逢59岁。至今为止,我还不懂她的职业是什么。好像是教音乐的,什么suzuki music之类。然后自己又是什么mind body保健之类的。
我住进来以后,她开始学煮东方人的食物。她知道马来西亚有咖喱,猜想我很喜欢。就这样,我吃过最高纪录一个星期4次的咖哩饭。因为得煮饭,她第一次煮饭给 我的时候,就烧坏了一个锅,然后她就为了我而买一个饭锅。想起来,我只和她出去过几次。一次是去买我的生日晚餐;一次是逛超市还有两或三次去买晚餐。经常担心我吃不饱、没吃菜,跟我大山脚的妈没有两样。只是妈妈看着我18年,已经懒惰逼我吃菜了。
有时人家问我:“你家里有几个人?” “三个。一个老人,我,还有一条狗。”
那是一条超级肥的公狗。第一次见识到有比树熊还会睡的狗。每天晚上10.30就会开始“要回房间去睡觉”。奇怪的癖好,喜欢人家抓它的头,明明它就没感觉 到痒。一天的生活只有一次精彩——她放工回来的时候。这时候,散步、晚餐(一天只吃一餐)、玩耍,只是短暂的2~3个小时。具体来说它的一天就活着那么几 个小时,其他时候都是在睡觉。有啦,偶尔10.30左右它还没闹着要上床前她会带它出去散步个5分钟。所以一天活了2.05~3.05个小时。
曾经有几次,我因为她每天都会问的“How's your day?”感觉厌烦。不过后来想想,家里从来没人那样问。而且,了解别人的第一步不正是让别人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吗?发现都是她在了解我以后,我也开始询 问她同样的问题。即使语言不通,我们还是很开心,每天在厨房那里讲话。我喜欢和她的对话。不是因为她可以像爸爸一样给我说道,只是因为我喜欢讲话+我得让 我的英文进步,还有一个很单纯地,一种温暖。
她,是Elizabeth Paula Bloomberg;它,是Ollie。
我喜欢这里,真的。也许因为她没丈夫、孩子,她深深地给我一种家的感觉。撇开钱的话题,她真的给了我家的温暖。
这会是我最后一次用这里的wireless,因为我选择不再搬回来。不是不好,只是,我是时候学习伸手很难拿到钱,开嘴巴没饭进口的生活了。
今早醒来,又哭了。出来那么久,我只因为家人哭过。
时间流失,岁月跨步;人来,人往。你可以去抓,但是你不会抓得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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